北京会计继续教育,北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相关政策已经出来了,可以登录“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查看具体政策法规。

具体流程总结如下:

一、继续教育内容与形式:(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二)会计人员可自行选择以下几种继续教育学习方式:1.参加公示在“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通知通告”的社会培训机构进行网络或者面授课程学习;2.参加具备培训条件的市、区主管部门(总公司)组织的各项专业培训学习;3.参加财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各类会计专业及公需科目相关培训;4.其他可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方式。二、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三、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查询

(一)2019年度未在“会计人员管理系统”进行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首先要登录北京市财政局官网—个人办事—“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fwxt.czj.beijing.gov.cn/kjcyrygl)注册用户名并填写基本信息,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二)查询继续教育记录

查询2017年以前年度继续教育记录。在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登录页面,点击屏幕下方“继续教育”模块—“2017年以前继续教育记录”。填写身份证号及验证码即可查询。查询2018-2019年度继续教育记录。在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登录页面,点击屏幕下方“继续教育”模块—“继续教育记录”。填写身份证号及验证码即可查询。

原创文章,作者:普尔小编,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puerpx.cn/pxwd/46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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