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患新冠肺炎,武汉月嫂是否需要赔偿为什么

您好,谢请。

陈群律师为您解答,希望帮到您。

您的问题是:

雇主患新冠肺炎,武汉月嫂是否需要赔偿?为什么?

陈群律师注意到这个事件,简单说几点吧。

首先,武汉这名产妇杨女士,是通过家政公司聘请的月嫂,是跟家政公司签订的聘用合同,也就是说这名雇主的合同相对方不是武汉月嫂是家政公司,所以即使雇主的疾病是因为月嫂传染所致,也由也应当向合同相对方也就是派出月嫂上门服务的家政公司请求赔偿 ,而不是找月嫂索赔;

第2点,我认为家政公司也不需要赔偿

这是传染病,即使有证据证明是月嫂所传染,也不能因此要赔偿,因为月嫂一定没有传染疾病的故意或者过失,何况目前来说雇主这并不能证明是月嫂传染雇主,相反的,雇主先发热先咳嗽,倒有可能是雇主在医院里生孩子的时候感染了,反过来传染给月嫂。即使这样雇主也不需要赔偿月嫂。

第三点,新冠肺炎的治疗费是由国家承担的,你要月嫂赔偿,赔偿什么呢?治疗费由国家承担,你想把月嫂的费用要回来?人家毕竟提供了劳动,所以无论从证据上说还是从公平公正来说,还是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说,这个赔偿都是不成立的。

我认为月嫂是不需要的,因为这是个大流行传染疾病。下面分开说一下个人观点:

第一、如果新冠是月嫂带进来,那月嫂有公司就算追责,也是公司责任更大。

第二、如果新冠是雇主家人不小心带进来的,那也是有可能的。更无需月嫂负责。

第三、这种行为和西方列强一样,随便说别人带进来,要求别人赔偿损失。这个时候我们应该紧紧的团结在一起,配合国家配合政府,做好防疫治病的工作。

第四、新冠堪称世界战争,每一个中国人都有损失,国家为了胜利,免费医疗,我们应该感谢祖国母亲,不要在给政府添麻烦,浪费公共资源。窝里斗,肯定败!

第五、雇主很难证实新冠是月嫂带进来,或者证明不是他自己的家人带进来。

综上,雇主肯定失败,这种行为可耻,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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